根据本地报刊注册条例,每份本地报刊都必须向报刊注册主任/副主任注册。
本地报刊是指在香港印刷或制作的报刊。报刊是指公众可得到的任何报章或其它刊物及其增刊,而该报章或其它刊物及其增刊—
- 载有新闻﹑消息﹑事件,或载有任何与该等新闻﹑消息或事件有关或与公众所关注的任何其它事宜有关的按语﹑论述或评论;及
- 是为销售或免费分发而印刷或制作,并以定期或分辑或分期的方式每相隔不超过6个月出版一次;及
- 内容并非仅限于附表所指明的任何一个或多个项目
- 刊物注册有效期为一年,由注册日期起计。注册期满后须续期,
注册续期年费用为人民币RMD$ 2,500(已包括一切政府费用)
- 请在每期报纸/期刊(包括任何副刊)出版日期起计两日内,将该刊物一份交付报刊注册组,该份刊物须由承印人或出版人签署,并须戴有签署人的全名及地址,并印于书的最头或最后一页
- 如任何本地报刊停刊连续为期多于6个月,该本地报刊的注册当作已经失效
?
注册须知:
- 报刊若超过一名编辑,「编辑」一词应指主编,亦包括任何担任主编或执行一般主编职务的人士。至于「编辑」一项,应填上与该名人士有关的资料。(如果编辑是非香港人士需持有可来香港的有效护照)
- 除了「编辑」一项必须填报一名人士的数据外,「东主,、出版人或承印人」一项,可填上公司或其它法团数据。若填报一间公司或其它法团,有关公司应指明一名人士,代表该公司按照《本地报刊注册条例》进行登记,该名授权人士的个人数据,包括姓名、身分证号码和签署以及公司的印章,应填报在表格的适当位置
- 申请表格须夹带下列文件:
- 公司最近期的商业登记证副本一份
- 关于公司现任董事最新资料的证明书副本一份,该公司为本地公司报刊的东主
- 授权他人代表有关公司的证明书/授权书,证明书/授权书必须由两名董事签署,方为有效
- 已填妥的填报人个人数据表格一份
如齐备有关所须的有效文件,注册报刊大约须要20个工作天
注册费用为人民币RMD$4000(已包括一切政府费用)
欢迎至电查询:020-80502250
|